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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监狱机关为服刑人员投保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6月04日10:02 中新社

  中新社济南六月三日电:(袁振江)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日前表示,鲁西监狱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济宁分公司协议在服刑人员中推行“服刑人员刑释生活保险”。这是中国人保公司设立的一个新险种,也是中国监狱管理部门首次为服刑人员投保。

  “服刑人员刑释生活保险”,是山东省监狱管理机关根据罪犯改造表现,为巩固他们的改造成果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官方认为这将有利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减少社会犯罪。

  据介绍,参加投保的服刑人员,必须具备本人自愿原则,认罪服法,积极改造,遵守监规监纪,积极参加劳动和学习,并且取得相应的管理级别等条件。山东鲁西监狱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服刑人员参加投保。

  按照规定,保险金的第一部分金额约占百分之四十,由监狱机关投入;第二部分金额根据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由监狱机关以奖励的形式投入;第三部分金额由服刑人员的部分资金投入。服刑人员刑满回到社会后,在三年内每月可领取至少一百元人民币的生活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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