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 | 免费邮件 |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南方都市报 > 新闻报道














点击此处体验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上网遨游之乐趣


深圳开始实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6月09日16:4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跃春)作为建设部选定的试点城市,深圳市将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从今年8月1日起,市建设局对未按要求签定设计合同和购买设计责任保险的工程将不予办理设计合同备案和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的一种,主要承保的是工程设计单位因设计工作中的疏忽或失守,导致所设计的工程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换句话说,如果工程设计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那么其设计的工程因设计质量而导致事故的,造成业主或他人损失的,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据悉,这一保险制度是国际设计市场通行的管理制度之一。

  据了解,因设计疏漏导致的质量事故在深圳时有发生,因此而产生的经济纠纷一直困扰着整个建筑行业。如几年前宝安一新建设人行天桥因设计问题尚未投入使用即全部拆除,为了追讨赔偿,有关部门与设计单位打了二三年的官司才解决问题。为与国际惯例接轨,市建设局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经过1年多的努力,开发出我国国内首个保障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风险的险种,并出台《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承保办法》加以规范,该办法自8月1日起实施。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南方都市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