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公开审理了成都市新刑法实施以来首例单位偷税犯罪案件。宣判恒欣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32万元;公司经理罗英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2万元。 恒欣公司是一家专门经营酒类批发、零售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罗英系该公司经理,负责公司经营及管理。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期间,恒欣公司从成都销售公司购进11297697.43元全兴系列酒,从四川沱牌酒销售有限公司购进12547277.26元沱牌系列酒。恒欣公司在购进中未从销售方成都全兴销售公司获取增值税发票,仅获得普通发票78张。恒星公司罗英采用隐匿购进销售凭据,进行账外经营,向税务机关作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进行偷税。偷税总额达32万元。实习记者李斌实习生黄旭阳
|
||||||||||||||||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