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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基会秘书长就《壹周刊》赔偿希望工程发表谈话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6月21日13:33 来稿

  2000年6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青基会诉香港《壹周刊》诽谤案做出一审判决,《壹周刊》被判赔偿希望工程350万港币,中国青基会秘书长徐永光就此发表谈话:

  备受海内外华人社会和传媒关注的中国青基会诉香港《壹周刊》诽谤案,于2000年3月1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3月24日审理结束。6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钟安德大法官作出判决:

  1、法庭裁决原诉人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胜诉;

  2、被诉人赔偿原诉人损失港币参佰伍拾万圆整;

  3、被诉人须付原诉人法律费用;

  4、有关利息,如双方未能同意,由法庭裁决。

  追溯到6年前的这个诉讼案,起因于1994年1月21日第202期香港《壹周刊》发表记者屈颖妍一篇题为《千里追查七千万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踪》的文章。文章的内容有极度的诽谤性,暗示或隐含诽谤希望工程的实施管理机构中国青基会由于疏忽、或不胜任、或不诚实管理希望工程善款,导致巨额善款失踪、或未到达指定受益人、或被滥用。

  1992年和1993年香港明报集团、香港工联会、教联会和商业电台与中国青基会合作,开展了大规模的希望工程筹款活动,希望工程成了香港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的支持内地发展基础教育的一项公益慈善活动。《壹周刊》的文章在香港乃至海外华人社会引起了极大的震动,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中国有句老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尽管我们尽了最大努力进行澄清,但是这种“笔墨官司”的效果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希望工程难以洗刷清白。对于一个依靠公众筹款来支撑事业发展的非营利机构来说,社会公信度如同它的生命。1994年在《壹周刊》文章发表后来自香港和海外的希望工程捐款急剧下降,正是中国青基会社会公信度受到毁坏的直接后果。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壹周刊》,用法律手段捍卫希望工程的声誉,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艰难的、迫不得已的选择。

  还鉴于香港市民对希望工程倾注了极大热情,借助法律,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也是对香港公众,广大捐款人负责,对他们有个交代。

  今天,我们终于可以欣慰地说:中国青基会及其实施的希望工程,没有辜负海内外各界,特别是香港公众的期望,它是清白的。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不仅让中国青基会讨回了公道,也让所有关心支持希望工程、关心支持内地教育发展的香港善心人士得到安慰,更是那些嗷嗷待哺的贫困地区孩子们的福音。

  经过6年马拉松式的诉讼活动,我们对香港的法律制度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虽然我们对判决结果有关赔偿数额的条款不甚满意,但中国青基会和参与这一案子的国内法律界人士,对香港法律制度的公正性给予相当高的评价。当然从程序上讲,在香港的这个诉讼案排期长和高额的诉讼费用,也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我们有幸聘请冯华健资深大律师、莫树联大律师作为我们的诉讼代表;聘请廖绮云律师事务所作为我们的事务律师。特别是冯华健资深大律师以他的专业判断接受了这个案子,并以他丰富的专业知识、诉讼经验和堪称典范的职业精神帮助我们赢得了这场官司。

  中国青基会诉香港《壹周刊》的诽谤案在中国内地、香港和海外华人社会受关注的程度很高,这是因为希望工程这一事件本身备受社会关怀。

  希望工程从1989年10月开始实施,到1999年底,接受海内外捐款计人民币18.42亿元,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230多万名(希望工程保证他们完成小学学业),建设希望小学近8000所。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的捐款“三分天下有其一”,表达了血浓于水的深厚情谊。据不完全统计,来自香港的捐款逾5亿元人民币。这些捐款,改变了235,000多名失学儿童的命运,建设了1600多所希望小学。受惠于这些捐助的贫困地区的儿童以及他们的家长、老师,永远不会忘记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中国青基会特别感谢陈廷骅基金会、香港工联会、教联会、青联会、苗圃行动;感谢方润华、方召麟、何耀光先生和把支持希望工程作为号召的香港“同龄同心庆金禧”组织委员会的朋友们,感谢所有关心支持希望工程和内地教育的香港机构和市民。香港的许多传媒是希望工程的强大支持者,如明报集团和商业电台,它们在1992年以来开展的筹款活动,成为当时希望工程来自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的最大捐款;香港无线电视台在92年、94年、99年连续到内地采访拍摄希望工程专题片,客观真实地向香港公众宣传介绍了希望工程。

  希望工程实施效果如何?1997年和1999年,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两次对希望工程进行效益评估后得出结论:中国青基会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已经成为我国20世纪90年代社会参与最广泛、最具影响的民间社会公益事业。

  评估报告显示:

  据对30个大中城市的居民抽样调查,16岁以上的城市居民中,93.9%的人知道希望工程,63.5%的人自愿为希望工程捐过款。

  据对695个希望工程实施县的抽样调查,希望工程的受助生占失学儿童总数的32.2%,希望工程已成为保障贫困地区儿童得以继续学业的重要方式。

  在希望工程的受助生中,45.5%担任了班干部,51.7%被评为三好学生,64%受到过学校的各类奖励,75.8%升入了中学。

  据对734所希望小学抽样调查:平均校舍面积增加47.2%,操场面积增加75.4%,图书数量增加234.4%。课桌椅配齐率和数学仪器配齐率明显提高,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希望小学建成后,学生数量平均增加22.1%,教职工数量平均增加16%,教师队伍的质量也有明显改善。希望小学的建成使当地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生升学率均有显著提高。

  以上数据表明,希望工程资金使用的效率是很高的,其中的原因并不复杂。希望工程的每一分钱都来自社会捐赠,每一笔捐款后面都有一双监督的眼睛。希望工程捐款管理使用的模式是“一对一”,实施机构要对捐款落实的全过程负责,并且如实向捐款人反馈捐款使用的情况,接受质询和监督;如果捐款使用中出了问题,捐款人有权投诉,而且完全有权利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揭露。在这种公众监督的强大压力下,对于希望工程实施管理机构来说,惟有严格管理,自律慎行,一丝不苟,苛刻地说,惟有万无一失才能获得公众的信任,才能生存和发展。这是希望工程资金使用效率高,没有受到腐败风的侵扰、或者说它对社会风气的改善产生了正面影响的根本原因。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透明度,这是中国青基会的一条基本发展原则。从1992年开始,我们就接受和主动请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披露捐款管理使用信息;在我们的建议下,组成了由捐款人代表、社会公正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界参加的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员会。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志愿者作为监察巡视员。这些监察巡视员深入到实施县、乡村、学校和受助生家庭,对希望工程资金和落实情况进行全线监督,协助我们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自成立以来的近六年中,共派出巡视员近300人(次),对全国每省平均巡视监察三次以上,321次深入到地(市),700多次下达到县,直接巡视的希望小学1000多所,访问受助学生近万人。这些巡视检查对希望小学的建设、受助生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希望工程的健康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这些措施,既是对希望工程的监督,也保护了希望工程资金的安全。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政府控制了一切资源,民间基金会根本没有存在与发展的空间。中国青基会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新生事物,在一个既无先例可循、又无成法可依的环境中发展,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从头摸索,而且人才奇缺、经验不足、资源匮乏,加之公众的公益意识淡薄、社会上腐败丛生、各种歪风邪气盛行,这一切给我们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其中的艰难困苦不曾亲历其境的人是无法理解的。但是民间基金会的成长与壮大,对于完善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对于促进中国市民社会的健康成长,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又是至关重要的。正因为如此,我们中国青基会才自告奋勇,知难而上,十年来我们兢兢业业,不计得失,不求功成名就,唯求鞠躬尽瘁,无愧于那些支持过我们的人们。坦率地说,这些年来,我们有成功,也有失误,但是我们没有被失误打垮,我们在总结经验、改正失误中不断进步,不断发展,为维护贫困地区贫困农家子弟受教育的权利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我们坚决反对滥用媒体权利、恶意诽谤中伤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也真诚地欢迎新闻媒体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因为我们深知舆论监督对于希望工程的成功,对于中国青基会的健康成长,对于中国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都是不可缺少、至关重要的保证。这些年来,国内外新闻媒体给予了希望工程和中国青基会极大的关注,无论是支持还是批评,都对我们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这里我代表中国青基会和所有参与希望工程的人们对新闻界的监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真诚地希望新闻界的朋友对我们继续进行监督和批评(当然也包括《壹周刊》在内),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把中国的公益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峰。

  当前,对希望工程名称权的保护和监控,是困扰我们的一个严重问题。希望工程由中国青基会创立并已在国家商标局获得服务商标注册。中国青基会对希望工程名称享有专用权。但是,鉴于希望工程在捐资助学方面的倡导和示范效应,一些热心人士不了解希望工程捐款必须经由中国青基会及其授权机构来落实,而直接向内地县、乡捐款并冠以希望工程之名。这些捐款人捐助教育的行为无可非议,但地方直接接受希望工程捐款则是越权行为。这类捐款并不受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的监督和控制,在使用过程中有很大风险。事实上,一些地方已经出了问题,使希望工程的声誉无端蒙受了损失。这类现象若不扼制,将有可能给希望工程带来破坏性的后果。为此,希望透过媒体再次重申:希望工程的捐款必须由合法的机构来接受和管理,这些机构是中国青基会和由中国青基会授权的省级青基会暨希望工程办公室。除此之外,任何机构都无权接受希望工程捐款;对未经授权接受希望工程捐款的机构,将追究侵权责任。

  在结束与香港《壹周刊》的诉讼纠葛后,中国青基会更加冷静地审视了自己的工作,以上重申的事项,即为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我们将拿出具体规则措施,公告社会。在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在新闻舆论的推动、帮助、批评、监督下,把希望工程和中国青基会的各项事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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