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公布“巡警枪击中学生”事件调查结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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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2日10:50 南方网
本报讯:(记者蓝坚、李文才)一些媒体近日报道了茂名巡警可能枪击两名中学生致死的事件。昨日,由广东省公安厅、茂名市政法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两名中学生是因为逃避巡警盘查而驾驶摩托车快速逃跑撞到围墙后致死的。
调查报告称,6日13时20分,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巡警杨××等3人,身穿警服没有佩戴枪械,开警车在辖区巡逻至市第二幼儿园北门时,发现一辆红色女装摩托车(车牌为粤K35860)上有2名中学生不带头盔,在单行线逆向行驶。当警车靠近时,巡警听见后座的中学生对前座的说:“有警察,快走。”前座的中学生即加速往新湖路方向驶去。三名巡警驾车追赶,并通过警车扩音器叫两位中学生停车。但两位中学生却加速经新湖路再穿过官渡南路,从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旧西门往学校内逃跑,警车与摩托车保持30米至50米距离跟进学校。逃跑的摩托车在足球场西北角90度急转弯处因车速太快,向绿化隔离带撞去,飞过绿化隔离带撞向旁边的围墙,两中学生俯卧在地不能动弹。9分钟后,市人民医院救护车到达现场,医生证实,一名中学生当场死亡,另一位送院后经抢救无效在一个多小时后亦死亡。
两位中学生是两兄弟,哥哥唐×礼,18岁,弟弟唐×貌,16岁。其父听说现场有人听见枪声,于是向一些新闻媒体报料,说儿子死于枪击。对此,调查组澄清,巡警没有开枪。三位巡警,一位是合同制的杨××,一位是实习的柯××,还有一位是警校待分配的梁××,根本不可能有配枪资格,他们也没有从枪库领用枪支记录。现场18名证人同样证实,无一人听到枪声。省公安厅及茂名有关政法部门的法医尸检的结论是:死者身上没枪伤。(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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