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发生使用超期钢瓶导致烧伤三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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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3日13:31 河南报业网
本报信阳讯:7月11日,信阳市锅检所召集近50名经营液化气的业主,通报一起因使用严重超期钢瓶导致液化气外漏烧伤3人的重大事故,要求市区内各液化气经营店立即自查自纠,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7月8日下午6时许,该市358厂一辆载着34只钢瓶的五十铃汽车开到平桥区向阳路11号,为一个住户送气。汽车停下后,司机进入后车厢,发现车厢内液化气外漏严重。司机正在寻找漏气钢瓶,突见一个明亮耀眼的火球喷起,火球将司机冲出车外,并因遇车外空气充分燃烧,将正要往下接钢瓶的一名18岁青年严重灼伤。受伤的司机赶紧逃离危险区,向119报警。消防车辆火速赶来,及时将大火扑灭,此时已有3只充了气的重瓶被烧变形,停在该车后面的一辆汽车车头也被烧得变形,一路过此地的老太太腿部被轻度灼伤。如非及时扑灭,充气钢瓶一旦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信阳市锅检所及消防部门检查后发现,该车所载钢瓶中竟有20只是超期后没经有关部门核查检验而继续“服役”的,其中,有17只被充满液化气。但从今年3月份起,信阳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即和锅检部门成立了液化石油气钢瓶清理整顿办,要求所有钢瓶一律送检,超期钢瓶严禁使用。(记者何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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