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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五日(实习生麦婉媚)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今天在一个座谈会上表示,在"一国两制"的 原则下,《基本法》与特区本地法律相互容纳,并没有产生矛盾。 梁爱诗表示,香港是一个高度自治的特区,但主权、国防和外交,不能脱离中国。《基本法》是骨干,普通法、 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各习惯法等,应与《基本法》融成一体,成为香港整体的法律制度,这也是新宪制的一部分。《基 本法》落实中央对特区的长远政策,在草拟时已考虑到原有法律制度,故与本地法律并不矛盾,可以互相容纳,充分体现『一 国两制』。 她表示,终审法院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司法机构,享有终审权,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最高权力机构,按宪法 规定对《基本法》有解释权。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按《基本法》行事或对《基本法》条文解释,香港法院不得质疑,并要以解释 为依归。但她强调特区政府不会轻易要求人大常委会释法,而人大常委会也不会轻易行使法律解释权。 香港回归祖国三年以来,社会上不断有反对政府的声音,甚至上街游行示威。对此她请市民心平气和地评价行政 长官在香港回归以来的工作,她认为特首使“一国两制”史无前例在香港贯彻落实,并使社会在稳定的情况下回归祖国,更成 功地抵御了金融风暴,采取入市和一系列的措施,领导香港回到经济复原之路。特首在公众支持下向人大提出释法,解决了特 区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清晰地打好了中央及特区关系的基础,并且对改革教育制度及提高公务员的效率等都为市民付出不少苦 心。 她强调,虽然有些地方,政府未能做到尽善尽美,大家应多给政府提出意见,例如改革的缓急先後,方针及具体 实施细节。但对行政长官的苦心,市民应给予支持,并同心协力营造一个理想的社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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