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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董丽娜实习生贾楠报道)沈阳市沈新劳动教养院干警初某因在查监过程中私留一劳教人员1600元钱而被该劳教人员举报,经查属实后,该干警被开除警级并予以行政撤职,举报者也受到了相应的奖励。这是记者昨日在沈阳市司法局召开的监狱劳教系统全面实行狱务院务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监狱和教养院一直是一个比较“神秘”和较多被人误解的地方。此次市司法局启动的“阳光工程”具体内容为:罪犯、劳教人员实行计分考核,分级处遇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劳教人员予以减刑(期)、假释、提前解教或加刑(期)的法定条件,提出建议的程序,法院裁定或审判结果和市劳教委员会的决定结果;罪犯、劳教人员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程序及结果;监狱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具体内容及执行处理结果及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结果等八项都将公开在“阳光”之下。 对于监狱和教养院里的干警能否依法执法这一群众关注的焦点,市司法局专门出台了《关于奖励举报劳教、监狱管理机关及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暂行规定》,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举报劳教、监狱管理机关及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经查属实均可获得200元、500元或1000元的奖励。举报内容包括对劳教人员、犯人打骂体罚、刑讯逼供及贪赃枉法、吃拿卡要、收礼受贿、敲诈勒索、失职渎职、腐化堕落、侵吞或变相侵吞公款、公物等行为。为保护举报人,如需要可对其调整关押改造场所。对于故意泄露举报人情况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对其从重从严处分。有奖举报电话为:2285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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