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面对挑战,充满激情 诺基亚8210巡回展 | IBM“拓展明天”电子商务研讨会北京8.16深圳8.18上海8.22马上点击注册我们将为您预留座位 |
|
|
新华网南宁8月5日专电 日前,广西隆安县原副县长李绍武参与合谋的买凶杀人案经南宁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李绍武等2人被判无期徒刑,同案主犯黄仲原等4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5名案犯各赔偿受害者家属1.8万元。 李绍武原是隆安县副县长兼该县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会董事长。李利用职务之便,与同案犯黄仲原挪用公款26.5万元,并以假名办理借款。李、黄与原合伙人杨某在经济来往中发生矛盾,杨某扬言要告基金会,李、黄因此对杨怀恨在心,黄向李提出除掉杨某。两人进一步密谋后,决定雇凶杀死杨某。1998年夏,黄决定出资35万元,让李小健请杀手,并付给李小健1万元活动费。1998年8月25日,李小健雇请李小良、杨广快、淡庆强和练剑江等4人前往隆安,当晚10时许将杨某连人带车劫持,在回南宁途中将杨杀害。(完)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