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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王小星)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进行重大机构改革,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最高法院7名审判庭庭长、副庭长的改革举措最为引人关注。 据介绍,此次包括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立案庭庭长和执行办主任以及立案、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在内的7个正、副庭长职位,将在最高院本院及全国高级、中级法院范围内采取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的方式决定任职人选,人选确定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具体的任职条件是,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审判员以上审判职称,庭长年龄不超过53岁,副庭长年龄不超过50岁,近三年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有在基层法院的工作经历。庭长的人选要求担任两年以上副局级职务,副庭长人选担任三年以上正处级职务,但是特别优秀的年轻人才不受最后一个条件的限制,可以破格使用。以这样的方式选拔最高院的庭长、副庭长职务还是首次。 最高法院副院长祝铭山称,此举措有利于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优化审判队伍结构。法律界则认为,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拔最高法院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可以确保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指导和监督作用。另据了解,最高法院非审判业务部门空缺的9个局级领导职位和20个正处级领导职位,也将在其本院范围内用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同时宣布,将对现在法院审判内设机构的设置进行较大的调整,形成更为完善和科学的审判体系,建立“大民事”的格局,即将现在的经济庭(包括知识产权庭)、交通运输审判庭等机构撤销,把凡是处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全部纳入民事审判庭的受案范围。为了适应今后中国加入WTO后涉外经济纠纷将会增长的情况,最高院还专门设立专管涉外海事、商事纠纷的审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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