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 | 免费邮件 |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面对挑战,充满激情
诺基亚8210巡回展
 
IBM“拓展明天”电子商务研讨会北京8.16深圳8.18上海8.22马上点击注册我们将为您预留座位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扬子晚报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南京警方发布通告:在逃经济犯罪分子赶快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8月10日16:50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天,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敦促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限期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从即日起在30天内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犯罪后逃跑和司法机关批准逮捕、刑事拘留后在逃的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各类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均视为自动投案自首。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公安、检察机关抓获后依法从严惩处。对知情不报或窝藏、包庇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南京市经济案件侦察支队举报电话:6514866-23050。(景迅荆峥)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
读新浪新闻 得手机大奖
新浪奥运专题网站
趣味心理测试
2000高考专栏
马明宇登陆意甲
沪深股市2000年中报
网上学电脑学上网
新浪网勤工俭学信息留言版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