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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评“《知音》造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8月17日15:49 南方网

  《新华日报》编辑吴心海:我对《知音》海外版部分译稿作伪、甚至编造的批评有理有据,迄今没有任何人提出疑义。

  读者桂运波:要求《知音》杜绝假新闻、停止作伪,我表示支持和赞赏。

  《浙江日报》编辑吴小龙:我了解《知音》海外版译稿造假的一些底细,对桂运波反对《知音》译稿造假表示支持。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我认为,报刊图书的外在质量和内在质量(内容)都适用《消法》的保护,有意的弄虚作假应属于欺诈,可以要求“退一赔一”。难点是,图书的外在质量(装帧、印刷等)有标准可循;内在质量上,错别字差错率也有规定,但对内容的真伪难以有一个标准。可以由专家论证其是否属质量不合格、是否构成欺诈。

  如果桂运波自费且花了很大的精力作了这个调查,实际上是给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了很好的证据。如果有这方面的奖励制度,应给予奖励。

  如果我遇到这事会不会打官司?不会(笑)。我会去举报。

  民法专家何山:法院说桂运波是不适格的原告,这是对的。

  报刊图书如果是盗版等非法出版物,读者可以要求加倍赔偿;如果文字的差错率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退货并赔偿必要的交通费和误工费。但对于文字内容的虚假,除非是这一期杂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虚假的,单凭一两篇文章中部分的虚假,我认为,读者是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的,这有个量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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