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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8月24日讯 为化解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增加运营成本等问题,以合理地减轻出租车运营者的负担,济南市今日正式出台了出租车收取燃油加价等相关政策。 经济南市物价部门批准,济南市自8月26日开始,在现行出租车收费标准基础上,实行出租车按每乘次收取燃油加价的政策。具体方法为:微型轿车(基本租价1·10元/车公里及以下)每乘次收取0·5元;普通轿车及以上车型(基本租价1·20元/车公里及以上)每乘次收取1元。而出租车原有的基本收费、基本租价和附加收费均不作调整。如实行燃油加价后,乘客乘夏利出租车交费时,若计价器显示为10元,加燃油加价0·5元后,乘客实际应交10· 5元;乘捷达、桑塔纳出租车交费时,若计价器显示为10元,乘客实际应交11元。 在收取燃油加价的同时,为进一步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济南市还决定,从今年9月起,出租车经营企业管理费每月每车减收10%。 据济南市物价和客运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实施出租车收取燃油加价和减收管理费政策,是济南市为了应对燃油价格上涨,维护出租车正常营运秩序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据测算,因燃油价格上涨,现在省城出租车司机每月要增加500—600元的负担,正常营运十分困难。本着“出租车经营企业、出租车司机和乘客合理负担”的原则,济南市实行收取燃油加价和降低管理费等政策,以保持出租车的正常运营。 据悉,济南市物价和客运管理部门近日将按照车型在出租车内张贴收取燃油加价的明示牌,以便于乘客交费时心中有数。(记者刘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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