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 | 免费邮件 |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北大2001年全国
MBA联考网上
辅导班报名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羊城晚报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国家《产品质量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8月29日16:35 羊城晚报

  本报讯 国家《产品质量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广大消费者打假治劣、维护合法权益有了更加强大的法律武器。

  新修改的《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新法”)由1993年颁布的51条增加到74条,其中新增加了25条,删除两条,修改了20条,近三分之二的条文有所修改。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传卿对新法作了几点解释。

  第一,新法增加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得拒绝。

  第二,新法增加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查处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举证、查封或扣押涉嫌伪劣的产品和原材料、生产工具等。

  第三,将“以违法所得”为处罚基数修改为“以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为处罚基数,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不论是“明知”还是“不知情”,同样受法律制裁。此外,为制售伪劣产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及制假生产技术的一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新法明确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认证机构对其认证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认证资格。

  又讯本报记者就新法问题采访了广东省技术监督局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称,作为全国打假的重点地区,广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去年11月就实施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其中包括新法将“违法所得为处罚基数”改为“以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为处罚基数”等条款。

  据介绍,新法对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作用,最关键的是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产品质量工作中的责任,广东质监部门认为今后在依法查处制售假货违法行为时遇到的人为阻力有望得到减少。

  新法改变了过去延续多年的做法,规定对质量监督部门抽查产品严重不合格的企业可以作出处罚--生产大量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无疑也是对资源和劳动力的极大浪费。(彭小军 柯晓明)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
读新浪新闻 得手机大奖
新浪奥运专题网站
趣味心理测试
星光无限俱乐部
俄罗斯核潜艇沉没北冰洋
马明宇登陆意甲
2000高考专栏
悉尼奥运神秘特使降临北京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