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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私人可投资液化气加气站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9月08日06:14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黄东江) 近一段时间油价连续上涨,加气站生意火爆,令许多人产生投资建加气站的想法,却又苦于不了解有关规定。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了解到,本市鼓励包括个人在内的社会单位投资建设加气站,不过个人投资只能建液化气加气站,而不能建天然气加气站。

  据介绍,希望投资加气站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向市计委申报立项,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政管委初审,之后,市计委、市政管委、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共同审批。建成的加气站同样需经市政管委、消防、劳动、技术监督等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经营单位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之前,必须取得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办理《燃气加气站运营许可证》。除以上材料,申请人还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与北京液化石油气单位签订的供气协议等。

  加气站分为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两种,出租车主要使用液化气。目前北京有液化气加气站14座,每日能满足五六千辆出租车的用气需求,而目前使用液化气的出租车超过两万辆,还有四万多辆出租车正在改装双燃料(汽油和液化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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