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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创业2000”竞赛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9月11日21:06   

  参赛选手在竞赛网站注册并报名参赛,表示参赛选手接受本竞赛原则的条款。竞赛原则如下:

  参赛资格:只有遵守当地现行法律规定从事合法活动,并在竞赛网站注册的个人或团体才具有本次大赛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必须必须是参赛选手自己的原创作品;提交的创业计划内容及创意均为选手所构思。选手未受任何限制提交商业计划书。参赛作品不限于一件,可以是多件。计划书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小组自身承担。

  参赛费用:本次大赛提供的服务免收任何费用。

  参赛者信息:参赛选手独自对自己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影响负责。但是,大赛有权对不适合参赛原则的信息进行删除。

  参赛评审:参赛选手不得做任何可能妨碍评审工作公正性的事情,否则其参赛资格将被取消。所有参赛选手都应遵守评审委员会的决议。

  遵守当地法律:参赛选手在提交作品前,应确定自己选定的行业、商业方式、业务等都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避免违规犯法。本次大赛禁止任何涉及色情、毒品及枪支弹药等各种非法的内容,违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遵守竞赛时间安排: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竞赛活动的时间安排,逾期未交作品,自动弃权。

  责任豁免:竞赛的赞助商、评审员、教练,组织单位及其雇员均为自愿参与竞赛活动,因此没有义务为竞赛选手提供服务或建议。以上单位及个人所发表的观点均属个人意见,与本次竞赛无关,竞赛组织者除对自身观点负责外,不对其他任何观点负责。竞赛组织者将尽力保护商业机密,但是如在竞赛过程中有不可避免因素导致商业计划泄漏,组织者不负法律责任。

  所有参赛选手都应遵守大赛原则和评审委员会的决议。评审委员将有权否决违反“中关村创业2000大赛”原则精神的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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