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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明确:造假币最少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9月14日07:13 新华网

  据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为依法惩治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司法解释。

  根据解释,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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