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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八日电 (记者 肖瑞) 今年以来,中国药品市场上出现了降价销售的现象。国家计委有关人士今天表示,这既是改革的要求和结果,也是中国药品生产流通市场的必然趋势。随着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药品降价销售的趋势会进一步扩大。 这位官员称,药品降价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减轻了社会医药费负担,而且随着零售药店与医疗机构之间竞争的扩大,高折扣、大回扣的药品购销机制将受到制约,有利于价格竞争机制的形成,并将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优胜劣汰。 他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深化药品价格改革和医疗保险、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措施有: 促进价格竞争,除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药品和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药品价格放开,由生产经营者依据市场供求制定价格; 政府定价只定最高零售价,在政府定价水平内,经营者可以降价销售,促进零售单位竞争; 增加定点药店、定点医院的范围,增加病人的选择权,培育竞争机制; 逐步实行“医药分开”,形成合理的医药补偿机制,减少直至取消药品销售对医疗机构的补偿功能,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销售的直接利益关系,从根本上抑制垄断; 完善新药审批制度,改变新药保护期内多家获得审批、多家生产的局面,确保新药的市场独占权,避免新药保护期内恶性竞争,使新药获得合理利润,鼓励新药品的研制开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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