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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对经港船只实行新申报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5日 13:32 中新社

  中新社香港一月十四日电:(记者王顺)香港特区海事处处长崔崇尧今天说,为了更有效地监管沿岸船只往来及避免 发生海上意外,该处将于四月一日成立一控制中心,对经过及到港船只将实行新的申报和监管措施。

  崔崇尧表示,以往航经香港的船只不需申报,只有来港航只才需要。新的申报和监管措施是:航经香港的船只代理商 或代理人必须预先向该处申报有船经港,让海事处更有效地控制频繁的海上交通。若该处在巡逻时发现未经申报的经港船只, 该船将被罚款甚至赶离香港水域。

  根据该处资料显示,去年接报的海事意外共四百四十一宗,严重个案三十五宗,酿成二十五人死亡、七十一人受伤和 十三人失踪。在香港水域范围内发生的海事意外共四百零七宗,较九八年的三百三十宗增加两成三。

  崔崇尧指出,意外增加主要由航经香港或来港上落货的内河船所导致,占意外个案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大部分涉及 人为疏忽,例如没有作适当了望、未仔细看海图等。另外,去年热带气旋八度袭港期间共发生了六十七宗意外,亦是海事意外 增加的原因之一。

  他称,海上交通安全问题、与各海事单位及组织推广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以及改善政府船坞等,是海事处今年工作 的首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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