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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2000年部分住宅产品禁止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8日 15:51 新华通讯社

  新华社信息北京1月18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建材局联合发出 的《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00年1月1日、6月1日起,将在全 国部分城市中逐步禁止使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和原木门窗、地板、实心粘土砖以及冲水量在9升以上的坐便器等住宅产品。

  --自2000年1月1日起,在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已立项但尚未开工的住宅建设 项目也应限制使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积极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陶瓷片密封水嘴生产行业要尽快完善陶瓷密封芯片标准化 工作。生产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积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新型节水水嘴。

  --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城镇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长江、黄河中上游等天然林保护、生态建设工程地区的天 然林及天然珍贵树种为原料生产门窗、地板。使用速生丰产林木材生产门窗、地板要经过干燥、防腐、防虫、防潮、阻燃、改 性处理,提高其使用寿命。要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积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新型复合木质门窗、地板。鼓励采用木材采伐加 工的剩余物、竹材、农作物秸杆、回收旧木材为原料生产复合门窗、地板。

  --自2000年6月1日起,各直辖市、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8亩的省的大中城市新 建住宅,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时截止期限为2003年6月31日。各地应采取切实措施 ,抓紧做好实心粘土砖的替代材料及制品的衔接工作,积极推广采用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及与之相配套的新型墙体材料。要加大 研究开发力度,完善配套技术,落实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尽快解决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技术、质量问题。并根据可能的 条件逐步限制其他粘土制品的生产和使用。

  --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城镇新建住宅中,淘汰砂模铸造铁排水管用于室内排水管道,推广应用硬聚氯乙烯 塑料排水管和符合《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及管件》要求的柔性接口机制铸铁排水管。

  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城镇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冷镀锌钢管用于室内给水管道,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限 时禁止使用热镀锌钢管,推广应用铝塑复合管、交联聚乙烯管、三型无规共聚聚丙烯管等新型管材,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推广应 用铜管。

  --自2000年12月1日起,在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一次冲洗水量在9升以上(不含9升冲洗水量) 的便器,推广使用一次冲洗水量为6升的坐便器。积极开发生产新型节水便器,并相应的标准规范。便器与水箱配件要实行成 套供应,保证便器的密封性能和冲洗性能。便器生产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保证其配套产品的节水功能和质量, 并在产品上标明冲洗水量。

  --自2000年12月1日起,在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32系列实腹钢窗和25 系列、35系列空腹钢窗。推广应用具有节能、密封、隔音等优良性能的,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建筑用窗。 当前应重点推广应用符合标准的PVC塑料窗,以及符合标准的彩色涂层钢板窗等新型节能窗。积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木塑 和铝塑复合窗、钢塑复合共挤节能保温窗及隔热保温型铝合金窗等新型节能窗。

  四部委局还同时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住宅建设中禁止使用落后产品、推广应 用优势产品工作实施监督,对违反规定,采用禁止使用产品的住宅建设项目,不予通过设计审查,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不得发 放《商品房预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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