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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称将坚决为新闻单位提供司法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8日 10:07 华声报

  北京二十七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今天在北京要求人民法院坚决为舆论监督提供司法保护。

  萧扬在今天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上,就法院支持舆论监督,为新闻单位提供司法保护提 出六条要求:

  1、新闻记者在采访中遇到围攻、殴打,伤及人身权利时,人民法院理应对违法者依法惩处,坚决为新闻记者提供司 法保护;

  2、对那些存在问题而又不正视问题,反而阻挠记者采访、侵害记者采访权的,人民法院应对记者的权益予以司法保 护;

  3、对新闻单位和记者的一切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法给予保护;

  4、新闻单位和被批评者发生纠纷时,人民法院应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判的基础上,尽量采 取调解方式解决,依法保护新闻单位的名誉权;

  5、新闻记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被诬告、被陷害、被攻击的,人民法院应该坚决保护记者的正当权益;

  6、新闻记者对法院工作特别是审判工作的采访,各级法院要积极配合,尽量提供方便和保护,不应阻挠记者的正常 采访。

  萧扬同时就新闻单位的司法报道提出了六点希望:一、报道法院工作要有利於促进审判工作的发展;二、宣传先进人 物、先进事迹要有利於弘扬时代精神;三、揭露腐败现象要有利於维护社会稳定;四、鞭挞丑恶现象要有利於维护司法机关的 形象;五、报道案件要有利於维护司法公正;六、舆论监督要有利於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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