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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企参与国企资产重级受困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8日 23:15 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江、通讯员汤国才报道:在昨日召开的广州市个私企业代表迎春座谈会上,谢仲余,这位广东工商界 颇有知名度的私营企业家,第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向记者透露,作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广州市第一个参加国有企业战略 性资产重组的私营企业家,目前他正饱受重组资产之累,而个中原因正是因为政策的制约。

  1998年,谢仲余生意规模不断扩大,急需寻求一块更大的生产用地。而此时,国有企业广州市茶叶公司因资产结 构调整,也正想将位于芳村区东的露天仓库卖出。

  谢仲余在购买这块地之前曾咨询市国土房管局交易所,该所人员指出,只要交易双方合法并且有市规划局关于这块地 的规划批文,就可以为双方办理交易手续。

  而在市规划局,谢的查询结果是:一、这块地国家未有任何规划,原使用权单位也未与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达成交易 协议,因此双方可以交易;二、由于这块地原用做仓库,所以谢买入后可以用于建厂房,并为谢出具了有关的证明文件。

  据此文件,市国土房管局交易所为双方办理了交易手续,谢以80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当时属于广州市茶叶公司的约 1.3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交易所认为自己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房地产双方资格的审查和交易手续的办理,关于其他问题应由其他职能部门负责。

  而当谢到市规划局报建厂房时,该局却又说在资料中查出,以私人名义购买的土地报建也不能超过120平方米。

  有人提议谢将有关手续上的名字换成企业名,建厂房就不会受这个面积限制,不过这又相当于再交易一次,为此他要 重新交纳超过70万元的各种费用。

  为何两个部门不能协调好点?为何在购买土地前咨询规划局时没有提出后面的问题?谢仲余对此深表不满。

  据了解,私人报建面积的上限120平方米这项政策已经执行了40余年。

  为何在政府制定各种政策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的今天,仍有这样一些旧的政策规定制约着私企参与国企改革行 动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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