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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院院长表示要依法维护新闻采访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9日 13:11 南方日报

  本报讯昨日下午,省法院院长吕伯涛邀请广州地区新闻单位的总编辑、副总编辑进行座谈,感谢新闻界对法院工作的 支持,表示各级法院依法维护新闻采访活动。

  吕伯涛表示,我省各级法院将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近日就法院支持舆论监督提出的六条要求,坚决为新闻 记者采访活动提供司法保护,保障新闻记者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

  在座谈中,省法院副院长兼新闻发言人李炳余通报了去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情况。参加座谈的广州地区13家新闻单位 的“老总”们,对加强法院宣传工作和依法开展舆论监督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刘年夫、苏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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