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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40平方米的二手房就可入户成都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6日 14:15 商务早报

  早报讯(记者郑平)昨日记者从2000年成都大型房地产交易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次房交会共推出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公有住房使用权上市转让或转租、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2000年房地产新开工项目现场办公、空置商品房 销售、外地人购买商品房及二手房入户成都等优惠政策共七大类,涉及29个方面的内容。详见其下:

  买二手房可入户成都

  本次房交会除继续推行上届交易会期间外地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房可安排3个户口入户外,为了激活二级 市场,政府已出台了一项新措施:凡购买二手房,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准予入户1人;40-90平方米的准予入户 2人;90平方米以上的准予入户3人,每人收取2500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

  房交会给积压商品房“松绑”交易

  凡参加2000年成都大型房地产交易会的开发商,经申报登记后的积压空置的商品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契税。 此项举措将降低开发成本6%,消费者可得到3%的优惠。这对于减轻开发商的成本压力,降低销售价格的门槛,使存量房迅 速进入消费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开房地产项目缓征调节税

  凡参加本次房交会的开发商,其在2000年的新开工项目将缓征投资方向调节税,届时,成都市计委将在交易会上 现场办公,接受开发商的项目申报。据悉,投资方向调节税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此项税费的缓征,将缓解开发商开工前的 资金紧张的局面。

  房交会系列优惠政策

  一、交易会期间成交的商品房(含现房、期房):

  1、转移登记费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2、住宅的契税按规定标准(3%)的50%收取,其余部分暂缓征收;

  3、生产、办公、营业用房的契税按规定标准的65%收取,其余部分暂缓征收。

  二、交易会期间成交的二手房(含政策性住房):

  1、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 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2、住宅的契税按规定标准(3%)的50%收取,其余部分暂缓征收。

  生产、办公、营业用房的契税按规定标准(3%)的65%收取,其余部分暂缓征收。

  3、转移登记费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4、属划拨土地的房地产上市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及手续费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其余部分暂缓征收。

  5、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6、交易会期间成交的政策性住房,土地出让金:二环路以内按1%,二环路以外按0.5%收取,其营业税、契税 、房屋转移登记费,按第二条1、2、3款办理;由市房改办审批的政策性住房不再由原单位盖章证明。

  三、公有住房使用权可以上市转让或转租:凡转让、转租人在半年内购买新房的,转让、转租收益的增值金额可全部 或部分归转让、转租人所有,以鼓励其购买改善居住条件。对公有住房转租,免收租赁签证手续费。

  四、交易会期间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凡竞买、竞标成交的,契税暂按标准的65%缴纳,其余部分暂缓征收 。以上项目在报建过程中: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市政建设配套费按70%收取;墙改专项费用按50%收取;文物勘探 费按65%收取;白蚁防治费按65%收取;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附加费按50%收取;人防工程建设费按50%收取;水、 气设施建设配套费按规定标准的80%收取;消防设施配套费按60%收取。

  五、交易会期间外地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可安排3个户口入户,每人按15000 元收取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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