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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孙秀杰李玮)新春佳节即将来临,2月1日至10日又恰逢纳税人税款申报和缴纳的期限。为方便纳税 人,近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出通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将2月份征收期顺延至2月15日止。实行邮 寄申报的以寄出地邮政部门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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