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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回扣”盛行使一些社会骗子找到了发财新路:一个乡镇供销社的职工,仅采取冒充公司要员、盗用公章、伪造电汇单等简单手段,竟“吃”进全国多家公司、高校的“回扣”款,近日此案判决后在安庆市引起轰动。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根朝原系枞阳县官桥乡供销社职工。1998年9月,吴在安庆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任业务员期间,化名钱跃辉,以业务科长的身份,谎称其公司需购总价值206万元的地毯,并先后两次传真及打电话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实业公司地毯一厂联系,同年9月30日,双方在安庆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业务科长”室签订了一份买卖地毯的购销合同,吴并向对方当事人出示了伪造的电汇单。“生意”谈成后,地毯厂被吴根朝骗取回扣款2.6万元。 1998年1~2月,吴根朝在安庆市宝汇商贸公司任业务员期间,化名余友才、付家友,冒充公司书记和总经理,虚构单位有培训业务的事实,先后和广州民办培正商学院、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大连理工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签订假培训协议,并出示伪造的电汇单,从而骗取三校的回扣款共计7.88万元。 安庆市中级法院终审认为,吴根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匿真相诱骗对方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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