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新华网广州10月21日专电 (徐清扬 杨小冰) 记者从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广州市已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增发补贴,广州市人民政府已将此项开支列入每年的财政支付。 据初步调查统计,广州市现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00多人,月人均退休费600元左右。他们现今年龄普遍都在70岁以上,已进入高龄多发病时期,自负医疗费等支出较大,对晚年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为了切买保障他们过好晚年生活,广州市劳动局和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过摸底调查,向市政府提出了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实行生活困难补贴的建议。 广州市此次实行发放生活补贴的对象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发放补贴标准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发给150元生活困难补助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在150元的基础上再增发护理费50元。 据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此次发放生活困难补贴对象的界定是按照劳动人事部1983年颁发的《关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以及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1982年颁发的《印发〈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办理的。 广州市目前已要求全市各基层单位为符合条件的老工人填写个人审核表,核准本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名单和发放金额,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退管办复核后将生活困难补助金和护理费按季划拨给各单位,再转发到个人。(完)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