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讯 10月23日,市中院对原林东矿务局总机厂财务科长金桂芳贪污公款689万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经法院审理查明,金桂芳从1993年3月至1999年6月,利用其保管的总机厂法人代表印章和总机厂财务科专用章保管不严的情况,在私留的现金支票上和盖支票印鉴章,从总机厂帐户上分325次提取公款5684188.11元,不登财务帐,将该款占为己有。1994年9月至1998年10月,她又利用代出纳员到银行提工资、备用金的机会,取得空白支票,采取“大头小尾”的方法加大填写支票正联金额,侵吞公款1134134.17元。采取代存款不入银行,制作虚假货款存入银行财务凭证记帐的手段,截留公款7500元。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