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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七日电(记者王以超)中国保监会财险部裴光博士今日在此间举行的“中国金融国际论坛”上呼 吁,中国应尽快建立适度的保险监管制度,以根治中国保险市场目前存在的各种弊端。 中国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规范经营意识相对滞后,不少保险公司将过多的精力放到第三产业和投资 上,一些公司仍然一味利用价格战来争夺用户,对资产负债匹配却未给予重视;保险公司总资产虽有增加,净资产却有下降趋 势,盈利水平也在下降,监管方式以及措施却相对滞后等。 裴光认为,建立中国适度的保险监管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积极建立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应建立最低资本充足率制度,把监管方式从静态监管转变为动态监管。建立风险资 本监管制度、偿付能力监测指标体系、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并综合运用上述手段对保险公司进行系统分析,以防范和化解保险 风险。 不断健全保险法律监管手段。中国保险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缺乏操作性强的《保险法实施细则》、《再保险管理 办法》等配套法规。 建立适度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机构准入应该按照中资分支机构优先、中资法人机构次之,外资保险公司再次之 的顺序适度培育市场主体。对于业务准入,则应根据保险公司的技术、人员、机构等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批准保险公 司的业务范围。 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应由中国保监会而不是由财政部根据保险业发展状况及保险公司现状,科学制定保险保障基 金提取和使用办法,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也应分别建立,并成立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公司来统一管理和运用保 障基金。 此外,还应鼓励中资保险公司进军世界保险市场,加强对国际再保险业务的监管,加大对保险公司资信的监管力 度,并优化保险外部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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