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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七日电今天从国家经贸委传来的消息说,中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取消行政级别。 国家经贸委主任盛华仁在此间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经贸委近日发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 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 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实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办法。 这份规范还规定,政府通过出资人代表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 营活动,并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政 府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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