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也危险 职务犯罪日趋低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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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30日05:58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王小星) 近日,北京体育大学北体加油站39岁的出纳员李淑霞,被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有贪污罪,处以有期徒刑11年。这起案件代表着职务犯罪的“59岁现象”正在呈现出年龄降低、危害加大的趋势。“59岁现象”曾引起过人们的广泛关注。现在,“39岁现象”再次引起注意。这个年龄左右的犯罪者由于大都担任着重要职务,对国家和集体财产的侵犯数额更大有的高达数千万元。许多案犯到案发时,已将赃款基本挥霍干净,造成的损失难以挽回。
金钱的诱惑使李淑霞不惜采取最容易被发现的涂改票据的手段作案。而值得关注的是,一些29岁甚至19岁刚出校门的年轻人也涉足职务犯罪。据了解,海淀检察院的李继华正在以“29岁现象”为课题进行研究,他调查的数据表明,仅在1997年到2000年间,海淀检察院侦查的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中,30岁以下人员的犯罪率就占25%。李继华说,“59岁现象”的出现后,一些单位通过采取法制教育、离职前审计等方式,预防这一类型的犯罪,使“59岁现象”逐步被遏制。而“39岁现象”乃至“29岁现象”的相继出现,更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觉,并应尽快找到有效预防这类犯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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