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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英故意杀人一案(本版8月1日、2日、3日曾作报道)进行了公开审理。昨据该院证实:被告人王英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英,女,30岁,四川资中县人。王因与丈夫张某关系不和并分居。今年7月19日晚,张到王英处吃饭并留宿。次日凌晨,王见张正在熟睡,遂从厨房取刀,将张当场杀死。接着分尸,并将尸块包装后分别抛至锡山市东镇和锡郊金城路等地。(孙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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