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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谭亦芳、邓红辉,通讯员庄振锡)笔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缓解广州市区交通压力,合理解决过江桥(隧)和新建道路的收费问题,省政府已同意广州市在城区(不含番禺、花都)范围内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据悉,年票制最快可于本月内实行,其收费标准低于现行月票标准。 年票制实施后,市区内各过江桥(隧)停止收费。年票制试行期为两年,具体实施时间由广州市政府决定。实行年票制的收费路桥(隧)包括:广州大桥、海印桥、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广园东路西段以及停止收费的“旧三桥”。环城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五丫口大桥已自成收费体系,且离市中心区相对较远,因此不纳入年票制的范围。 年票制以年计算,一次性征收。对挂广州市城区牌(不包括番禺、花都、从化、增城)的摩托车、汽车,一次性收取全年的车辆通行费。对外地车辆,车主可自愿购买年票,不愿意购买年票的,可按次缴交车辆通行费。 军车、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标志车、警车、消防车和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殡葬车、抢险车等,实行免费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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