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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南昌十一月三日电(记者段八一)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案涉案的五起行贿案,将于本月中旬在此间的东湖、 西湖和表云谱区人民法院陆续公开审理。涉案的六名行贿人的行贿金额价值约一百零六万元人民币。 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其担任副省长前后五年多的时间内,八十七次收受贿赂价值达五百多万元人民币,另有 一百六十多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今年三月八日,胡长清因受贿、行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南昌市郊被执行死 刑,成为自五十年代初天津两名高官因贪污被判死罪后,数十年来中国第一个被处极刑的省级高级官员。 据介绍,这五起行贿案已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交由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六名涉案人为晏广保(江西金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定居香港)、晏广华(江西省通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卫东 (江西金阳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华新(南昌市海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熊海根(南昌市海威实业有 限公司总经理)、李梦平(江西省伟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据介绍,上述六人所涉行贿金额为人民币七十三万 元、美元三点五万元,赃物价值人民币三点四万元。其中,晏广保在办理其妻、子申请赴香港定居及帮助朋友的儿子毕业分配 中,两次向胡长清行贿人民币十五万元;李卫东从一九九六年下半年起,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七次向胡长清行贿人民币十 七万元和美元二万元。 据了解,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三家检察院已做好了庭前准备工作,已选派多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 主诉检察官届时出庭支持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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