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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颁布新规定治理电磁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12日 04:52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薛晖)“当心电磁辐射,请勿靠近!”一种新的警示语和警示图将出现在北京人视线中。

  记者日前获悉,为防治日益突出的电磁辐射污染问题,市环保局新近印发了《北京市移动通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规定》(试行)的通知,对建设无线通信台(站)作出更详细的管理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移动通信电磁污染的地方性行 业规定。

  专家指出,电磁污染已在悄然危害着人们的健康。欧洲科学家发现德国男性的精子量近20年来下降了三成以上,包 括电磁污染在内的一些看不见的“杀手”正使人们患上此类怪病。我国目前执行的电磁辐射标准(40微瓦/平方厘米)远比 欧洲一些国家的标准(200微瓦/平方厘米)严格,而北京出台的新《规定》能更有效地保障市民健康。

  新《规定》对治理电磁辐射作出了一些“硬”要求:在住宅楼上建设无线寻呼通信、集群通信和蜂窝通信移动通信台 (站)的单位,建设前建筑物产权单位或业主应征求所住居民的意见:发射天线主射方向50米范围内、非主射方向30米范 围内一般不得有高于天线的医院、幼儿园、学校、住宅等建筑物;移动通信台(站)室外天线应安装在楼顶中央或者高层建筑 物电梯间顶,天线与楼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5米;建设单位应在天线安装地点设置电磁辐射警示牌,警示牌式样由市环保 局规定。凡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通信台(站),由市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难以治理的要停止使用或搬迁。市环保局辐射处同志 介绍,我国目前尚无移动通信辐射管理的专门法规,北京环保局发布的该《规定》只属于地方性行业规定。据悉,该《规定》 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届时有关部门将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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