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成都商报 > 新闻报道
 


成都首例“行政不作为”案日前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13日 13:04 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林一实习生毛译敏)成都一家园艺科研所到市工商局年检跑断了腿,工商局说是材料不齐,企业却责怪 工商局搞“刁难”,是“不作为”。随后,企业一纸诉状将工商局告上法院。记者昨日获悉,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 讼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市首例“民告官”“不作为”案已在年前以原告方撤诉告一段落。

  据了解,去年4月,我市北郊某园艺科研所以市工商局在对待该研究所的年检申请时多方推诿,其行为构成“不作为 ”为由,将工商局告到成都市青羊区法院,由于此案的最终结果牵涉到工商部门年检程序的合法性和《行政诉讼法》的严肃性 ,因此该案的胜负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原告委托代理人昨日证实了“撤诉”一说,据称科研所当时提出的撤诉理由是:工商局已经同意年检。

  一说到科研所状告工商局的原因,该委托人显得十分激动。她在电话中称,科研所从1993年6月成立以来,每年 都按时到被告单位进行了年检,但去年3月,她和另一同事多次持“营业执照”、“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企业法人 年检报告书”到工商局进行年检时,工商局办事人员以年检材料没有“清产核资报告”和主管部门加盖的公章为由多次拒绝。 委托人告诉记者,因种种原因科研所未能得主管单位的配合。而工商局在“年检通知”中又没有说要这些手续,从而让她白跑 了科委、国资、清产核资办等多个部门,但年检还是没有办下来。

  该代理人据此称,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工商局有义务对企业进行年检,但其“不作为”行为却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活动,违反了《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故科研所向法院提出了判令被告依法履行年检义务,并承担诉讼费用的要求。

  市工商局昨日称,在法院办案人员的调解下,园艺科研所已补齐年检所需其他材料,目前工商局已为其进行了年检。

  在为该案准备的“行政答辩状”中,市工商局断然否定原告曾向该局提供年检材料。但就原告在诉状中所称持有“营 业执照、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等材料来看,工商局方面认为原告的材料缺少“集体产权确认书或甄别 证明”以及企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材料等,因此不能受理原告年检申请。

  记者昨未能与经办此案的法官取得联系。但据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证实:原告确已撤诉。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成都商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