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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局裁定“雅虎”不享有中文商标注册专用权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15日 15:22 中新社网站

  中新社江苏网站消息:历时一年多的“雅虎”商标异议纠纷近日有分晓,国家商标局依法对苏州易龙电子有限公司1 997年5月申请注册的“雅虎”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并裁定异议人美国雅虎公司的“YAHOO!”商标不享受中文商标注 册专用权。

  美国雅虎公司是世界闻名的网络搜索引擎站点,1996年,在中国申请注册“YAHOO!”商标,1998年提 出了中文商标“雅虎”的注册申请,并向国家工商局就苏州易龙的“雅虎”提出异议,。

  对此,苏州易龙公司迅速递交了答辩书,称苏州“雅虎”乃取义明代苏州人唐伯虎,“因其儒雅风流,时人谓之雅虎 ”,同时,苏州公司申请在先。

  经过一年多的商标审查,国家商标局作出了以上裁定。认为两种商标具有不同功能、消费渠道和方式,不会引起消费 者混淆和误会。因此苏州公司核准注册“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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