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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有关涉外非法人企业申请探矿权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17日 09:58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六日电: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涉外非法人企业申请探矿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外开放力度,鼓励外国矿业 公司来华投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外非法人企业申请探矿权的有 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领取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的涉外合资公司、合作公司、办事机构和代表 处,可比照具有法人资格的申请人,按法规规定申请探矿权和地质勘查单位资格。

  二、涉外勘查企业、办事机构和代表处申请地质勘查单位资格,需到国土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纳入全国地质勘查单 位资格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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