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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议题:医疗改革后医药费超过上限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18日 05:07 北京晨报

  今年年中,北京就要实施医疗改革。新的医疗改革规定了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上限”,一般为人年工资的5倍左右 。而医疗费用不断提高,使不少老百姓开始担心,医疗改革之后看病钱不够怎么办?市政协委员韩汝琦、谢郁等提出了发展补 充医疗保险的建议。

  为了完成这个提案,委员们对一个地区作了调查,他们发现仅1998年一年,公费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就有1 00人,一共支出862万元。如果按照医改决定,只能报销5万元的话,这些人每人平均要负担3万元。个人拿不起,只能 找单位,这笔钱最后多是由企业垫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那么,已经使用的商业保险呢?根据委员们的调研,按现行商业大病医疗保险看,以保额10万元20年交清算,如 果投保人30岁,每年需交纳3000余元,如果是50岁,每年就要交9180元。这些费用一般老百姓交不起。

  怎么才能使北京每个人在医疗改革之后看好病?委员们提出几条建议:

  一、建立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就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份额的保险额度。比如,在职职工每人 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费用,比如20-30元,再获得几万元不等的医疗保险,以应付在重大疾病支出时基本保险不够的问题 。

  二、建立城镇职工大病专用基金,每年一次性从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参加保险的职工个人账户上,提取较低的费用。 由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建立专用基金。比如,全区参保人员50万,按人年工资的8%提取统筹基金为4.8亿元,从中提 取4-5%;再由职工个人交纳30-40元,为1500-2000万元,基本解决了大病医疗费用问题。

  三、建立专门从事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以社区为依托,为全体社区成员提供医疗保障。符合条件的社区保健中心和 健康保险公司合作,社区居民以交纳会费的形式成为成员,享受优惠的医疗服务。根据社区居民不同的收入水平,设定不同的 交费标准和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的不同保障。谢郁委员说,他们的这项提案是根据厦门市推出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作出的。他 们说,这样的保险就要求保险公司只能有微利,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晨报记者佟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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