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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日 21:47 新华通讯社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日前获悉,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纪委的配合 下,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陈忠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给予 陈忠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分。

  据查,陈忠于1995年6月,接受新疆百乐门商贸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经理张某某送的2000美元,折合人民 币1.66万元。1997年9月,陈忠带团出国考察途经香港时,接受了与其一同出国考察的某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刘某某等 人用公款购买的摄像机一台和其他物品,合计金额1992美元,折合人民币1.65万元。陈忠还对兵团投资中心为百乐门 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张某某贷款500万元提供担保并造成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兵团以工代赈办公室副主任孙某违反规定 动用40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中央纪委新闻发言人指出,陈忠身为高级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贵重物品共计3992美元,折合人民币3 .31万元;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其主管部门的人员违法违纪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违纪行为情节 严重,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陈忠一案中吸取深刻教训,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履行职责, 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廉洁从政,严以律己,严守纪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得起权力 、金钱的考验,不断增强抗拒腐蚀的能力。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切实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 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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