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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汕头规范民警“八小时以外”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2日 08:09 中新社

  中新社汕头二月二十一日电一个规范民警执行公务以外行为的规定,最近由汕头市公安局制订,以培养公安民警良好 的工作和生活习惯,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有关人员今日向媒介宣称,这是广东省公安机关首次尝试对公安民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具体的规范管理。

  名为《关于规范公安民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暂行规定》要求:公安民警凡属离开本人所在市县区域、私事使用公 用车辆、私费参加各种营业性公共娱乐活动的,均须报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民警非执行公务不准涉足有色情活动的场所 ,不准携带枪支、警械、着警服进入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不准将警车停放在娱乐场所门口;严禁民警进行异性按摩或与“ 三陪女”搞“三陪”活动及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严禁民警插手经济纠纷或为单位、个人追债、严禁接受案件 当事人及其亲属以各种名义宴请赠送钱物。

  据了解,《暂行规定》实施后,春节期间汕头市没有接到一起因民警在“八小时以外”违法违纪而引起的市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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