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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巧取豪夺 “湘缆”巨蠹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5日 09:44 检察日报

  本报长沙2月24日电:世人瞩目的湘潭电缆集团总经理陈海燕等人特大挪用、贪污、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窝案今天 由湖南省湘潭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宣判:总经理陈海燕(副厅级)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2 4万元;湘缆集团铜业部部长李世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10万元;湘缆集团电磁线部部长王湘龙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湘缆集团副总经理彭孟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没收财产 10万元;湘缆集团总经理顾问黄昌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湘缆集团铜线材部部长助理陈英慧(陈海燕 之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湘潭电缆集团公司是1992年在湘潭电缆厂基础上创建成立的,系全国500家重点国企之一。由于管理不善和市 场影响等原因,集团公司一成立便一直经营不景气,并一步步走向困境。1995年5月,曾是电缆厂一般干部后下海经商的 陈海燕经人推荐当上了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法庭审理查明,陈海燕等6名被告人利用在湘缆集团及其控制的大阳系列私营公司双边担任要 职的便利,以“请款”、“借款”为名,先后数十次从湘缆集团所属公司挪用公款2600多万元,分别给大阳系列私营公司 非法谋取暴利;采取故意增设中间环节、巧立名目收取“管理费”等手段,侵吞公款43.5万多元,全部进入了大阳私营公 司。同时,指使湘缆下属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多份,价税合计1.95亿多元,造成国家税收损失175.9万元 ;还指使财务人员设立两套账、两套报表,向税务机关虚假申报,共偷税45.7万元。由于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短短 两年多时间,湘缆竟亏损3.61亿元,平均每天亏损30多万元,导致公司人心涣散,生产经营陷于瘫痪。

  为查处此案,国务院于去年派出了稽查特派员,湖南省委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和联合调查组。经检察机关立案,于同 年7月全案侦查终结,不仅查清了上述6人的犯罪事实,而且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同年9月, 湘潭市检察院依法将上述6被告人向湘潭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湘潭市中级法院于去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对此案进 行了公开审理。法院经过认真审理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记者黄建良通讯员曾晓安汤维骏杨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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