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解放日报> 新闻报道
 


上海处理驾驶员违章有“新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6日 15:02 解放日报

  本市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从3月1日起,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贯彻执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计分办法》以下简称“新 办法”,原执行的《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将不再沿用。

  3月1日前,凡违章计分满10分、20分的驾驶员,仍按“老办法”接受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专题 教育,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驾驶证;凡违章记分不满10分的,所记分值将自行取消,不再延续;因违章尚未接受处 理的驾驶员,3月1日后只对其做相应的罚款处理,不再记分。

  据介绍,“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的改进1.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行为的覆盖面更广,共 列有违章行为74种;2.对违章记分有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且一次多项违章,应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满12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交通法规、相关知识,以及道路驾驶内容的考试,在一个 记分周期内被再次记满12分的,还须增考场地驾驶;4.被记满12分的驾驶员,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逾期3个月不参予考试的,撤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对无交通违章记分的驾驶员作出免审、延长驾驶证的奖励。周凯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解放日报>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