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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简化公民因私出国出境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1日 02:20 半岛晨报

  本报讯:驻沈阳记者栾俊学报道:昨日,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我省简化公民因私出国出境手续,并为外国人、台商 在我省居留及入出境大开方便之门。

  根据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出国或赴港澳地区进行贸易洽谈、技术交流等经贸活 动,需要办理因私出国出境手续,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层层批准。

  对赴港澳进行商务等活动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从今年起,我省将率先取消需要提供营业额、纳税额或进口额的限 制,只提交境外的邀请材料,即可向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无业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出境,取消所在单位出具的审核意见,由户口所在地公安 派出所出具意见。

  公民个人出国旅游申请办理护照及归侨、侨眷,60周岁以上和未满16周岁、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的公民申请办理 因私护照时,不需要再提交国外邀请材料。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继续受理赴香港商务签注的同时,今年还受理赴澳门的商务签注。

  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将获得永久居留资格,放宽台商办理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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