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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法院通报回避档案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11日 18:40 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黄熹、通讯员粟晓晶报道: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审判人员回避制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昨天向新闻界通报:目前已有120人列入广州市两级法院建立的回避档案名单。

  这120人中,有98名是身份“特殊”的律师---他们是广州市两级法院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亲属,市中 院不准许他们担任其亲属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另外22名是离任两年之内的市中院原审判人员及其他工 作人员,不准许他们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此外,全市各基层法院离任两年之内的原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名单正在 统计、上报之中,他们也将被列入回避档案。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父母不准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 理人或辩护人,而广州市中院的规定更加严格,除“配偶、子女或父母”关系之外,还包括兄弟姐妹、翁婿、婆媳、姑嫂等关 系。广州市中院代院长吴树坚表示,对违反回避制度规定的行为和枉法裁判行为将及时进行严肃查处,欢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 进行监督,举报电话为(020)8321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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