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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财经3月14日消息:中国证监会近日决定,转配股将从2000年4月开始,用24个月左右的时间逐步安排 上市流通。 同时,中国证监会重申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的存量及其增量仍不能上市流通。 据《证券时报》报道,转配股分期、分批上市,将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产生转配股的时间先后,陆 续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公司有多次转配行为的,按首次发生转配股的时间确定上市顺序,全部同时安排上市。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允许转配股上市流通是一项符合投资者意愿和市场需要的举措,要认真搞好有关转配股 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工作。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分别公布转配股总量、涉及转配股上市公司的名单、上市顺序和每家公司转配股数量,做到 充分透明。 在实施过程中,证券交易所应当按季度公布转配股上市的公司名单、每家转配股数量和预定的上市日期; 有关上市公司应于转配股上市前,按规定提交上市申请并公布转配股上市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因送股、转增股份和配股等增加的转配股,随转配股存量同时上市流通。 每家公司的转配股上市流通后,其市值计入投资者持有二级市场股票的总市值,参与新股配售。 相关报道:中国证监会福州特派办确定今年工作目标 相关报道:分析人士称新任证监会主席会继续推进国企上市 相关报道:港报称中国证监会将彻底改革股票发行方式 相关报道:证监会批评tom.com认购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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