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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民将可监督旁听市人大常委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14日 21:59 中新社

  中新社济南三月十四日电:从三月二十八日起,山东省城济南的公民将被允许旁听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以行使法律 赋予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据此间今日出版的《大众日报》报道,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法明介绍,为了使济南市公民了解权力机关的工作 情况和全市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同时也为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在人民 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实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 议的决定。他称,这将作为一项制度加以执行。

  据李法明介绍,这一决定规定:凡年满十八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都可 以持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公民可持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的证明)到所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办公室申请旁听。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各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公民代表发旁听证。每次参加旁听的公民不超 过十人。

  根据这项规定,公民可以旁听人大常委会议的全部议事过程。如果参加旁听的公民对会议审议的事项和市里其它工作 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或在会后专门召开的座谈会上直接提出。

  据介绍,为了方便公民旁听,每次常委会召开七天之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都将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会议公告、议 题及召开时间,告知公民旁听会议的报名时间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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