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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最后期限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15日 04:48 江淮晨报

  晨报讯:今天,合肥市文明办、规划局、公安局、工商局、创建办、建委、市容委7家行政执法部门,联名发布《关 于拆除违法建筑的通告》,依法公开向违法建筑开战。

  3月1日,《258处建筑暗藏“定时炸弹”》一文见诸本报后,引起合肥市规划局的高度重视。市规划局牵头,公 安、建委、创建办、市容委等部门召开了紧急会议,各家摸底,上报汇总急需拆除的违法建筑。截至昨天,各单位已将200 多处违法建筑汇总到市规划局。为“验明正身”,市规划局等部门深入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许多顽症已严重影响了城市交 通畅通、市容美观和市民生活,其中霍山路一排违法建筑是工商部门盖的门面房,几年前就被列入拆除名单,但工商部门一再 要求暂缓,由他们自行拆除。可是直到昨天,这排违法建筑的门面房仍在营业中。女人街和望江路南侧有几幢违法建筑建在煤 气管道上,潜伏着重大事故隐患,但一直没能拆除。

  联合通告指出: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侵占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地,侵占消 防通道,占压煤气和自来水等地下管线搭建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亭棚)等影响消防和交通,影响市容,可能给城市或 市民带来隐患或危害的,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承租者立即退租,限搭建者或所有者于3月2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逾期不拆的,将由政府执法人员予以强行拆除,一切责任和损失由违法建筑物的所有者自负。

  据悉,最后限期一过,7家执法部门将采取拆除违法建筑的统一行动。(本报记者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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