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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的回避制度已多次发挥效力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15日 17:42 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最高院公布回避制度规定以来,广州市中院已发生了几例“回避” 个案。

  该院有一位法官的儿子是专职律师,最高院的规定一公布,这位法官即令其子按章办事。当时,其子任代理人的几宗 官司已由市中院受理。他随即来到中院,主动撤掉了那几宗官司的代理人资格。

  虽然最高院的回避制度尚未广为人知,但也有部分当事人已经懂得“利用”它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本月9日,广 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一宗经济纠纷上诉案,一方当事人一开庭当即向审判长提出要求对方当事人的律师“回避”,理由是这名律 师原来就是市中院的法官,可能会影响公正审判。审判长一核对,这名律师果然是五年前从市中院退休的,当即按回避制度规 定“剥夺”了那名律师的代理人资格。庭审继续进行,而那名律师只能退至旁听席旁听。(黄熹 粟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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