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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开招考十五名高级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日 17:03 中新社网站

  北京三月一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公告称,今年面向全国多数地区公开招考十五名高级法官。新华社消息说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拓宽法官选任渠道,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次公开招考的十五名高级法官中,从事刑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三名,经济审判工作的五名,行政和海事审判工作 的各两名。

  招考对象是一、二级律师,法学教授、副教授,法学研究员、副研究员,立法机关、政法机关(不含法院)、行政执 法机关中副处级以上法律工作者。

  除一级律师、法学教授、法学研究员外,其他招考对象应同时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满八年,任现职满三年,有专著出版 或受过省部级(含副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招考对象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三十五周岁至四十五周岁,性别不限。考虑到国家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次招考暂不面向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贵州、四川、西藏、重庆、内蒙古等中西部 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体现招考工作公开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确保招考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先组织考试,并对其德才表现进 行考察,对考试、考察合格的人选,登报公布其姓名,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法官法及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对被录用者确定相应 行政职级,并依法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高级法官。任命后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多年来,人民法院一直沿用从内部人员中选任法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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